正義網北京12月17日電(記者 徐盈雁)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,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季建業涉嫌受賄一案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,由山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煙臺市檢察院審查起訴。近日,山東省煙臺市檢察院已向煙臺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。
 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季建業享有的訴訟權利,並訊問了被告人季建業,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。煙臺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: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江蘇省蘇州市吳縣縣委副書記、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、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、揚州市人民政府市長、中共揚州市委書記、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;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,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  (原標題:檢察機關依法對季建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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